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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私立格致高級中學109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102523日訂

103522日修訂

104514日修訂

10555日修訂

106825日修訂

107820日修訂

1081023日修訂

109年10月23日修訂

 

一、 依據:

(一) 家庭教育法。

(二)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三) 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推行家庭教育計畫。

二、 目的:

(一) 提升教師推展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策略、教學技巧。

(二) 透過講演、雙向互動的方式,提供學生家長正確教養方法與態度,增近親子關係。

(三) 蒐集、研發家庭教育課程及教材,提昇本校家庭教育之廣度與深度。

(四) 加強學校與家庭之聯繫,激發家長關心子女,協助學校教育,增進教學結果。

三、 家庭教育執行小組組織及職責:

執行小組職稱

學校擔任職務

姓名

工作項目

召集人

校長

鄭經綸

綜理推動家庭教育業務

副召集人

教務主任

蔡嘉聰

執行家庭教育之教學與研究

秘書

輔導主任

張東河

推展家庭教育之活動

委員

學務主任

陳耀郎

協助家庭教育之活動

委員

總務主任

陳昭欽

校園環境之佈置

委員

會計主任

蔡如貴

家庭教育經費收支核銷

委員

教學組長

潘國正

協助推動家庭教育之教學及研究

委員

註冊組長

葉玲旭

協助親師聯繫溝通與諮詢

委員

生輔組長

陳眉伶

協助親師聯繫溝通與輔導

委員

輔導教師

許翊庭

推動家庭教育資料及成果

委員

輔導教師

蔡惠貞

推動家庭教育資料及成果

四、 實施方式:

(一)成立家庭教育工作小組並召開會議,擬定家庭教育工作計畫。

(二)每學年實施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教學。

(三)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活動:

1.  親師座談會:辦理暑期國一及高三學生親師座談會、學期間全校性親師懇談會,印製座談會相關資料為冊,使親師生之間的資訊流通,並宣導家庭教育與親子互動觀念。

2.  祖父母節活動:配合祖父母節辦理相關活動,增進代間溝通與了解。

3.  專題講座:辦理親職教育講座,針對性別教育、親子互動相關主題,邀請學者專家蒞校演講或由校內專長教師擔任。

4.  家庭家長諮商:聘請臨床心理師,針對需要親職諮商之家長,給予心理輔導及親子溝通相處之道。

5.  學藝活動:配合節慶(如母親節)舉辦海報及母親節賀卡製作比賽。

6.  將「孝悌」、「感恩」等中心德目融入班會討論事項,由導師就親子關係與同學討論,以建立同學家庭溝通與互動的態度及正確理念。

7.  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針對親師溝通相關議題進行研討,增進教師親師溝通與親職教育能力,落實家庭教育。

8.  刊物:格致青年刊載親職輔導文章。

9.  加強家庭聯絡簿親師溝通交流,學期中安排定期檢閱。

10.加強執行親師聯繫,每週紀錄親師聯絡狀況,主動發現需要幫助的學生及家長提供諮詢服務。

(四)充實家庭教育硬體設備,增購家庭教育之教學媒體(錄影帶、DVD、書籍等),以供師生家長借用查詢。

(五)實施家庭訪問、家庭聯繫、親職諮詢等輔導工作。

(六)建置校內輔導機制,並加強宣導高風險家庭的辨識及通報流程。

實施對象:全校親師生。

預期效益:

(一)落實學校家庭教育課程,使學生可以接受優質的家庭教育課程。

(二)增進教師家庭教育素養及知能,建立學生及家長正確的家庭教育概念。

(三)蒐集、創新家庭教育教材及教法,提昇家庭教育的成效。

(四)增進親師家庭生活知能,健全身心發展,營造幸福家庭,建立祥和社會。

經費:

(一)由本校相關經費、業務費項下支出。

(二)由本校109學年度私立高中職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經費項下支出。

本辦法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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