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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私立格致高級中學108學年度第一學期

親師座談會暨親職系列講座實施計畫

依據:

家庭教育法第581215條。

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訪視指標。

目的:

加強學校與家庭連繫,發揮親職教育功能。

加強親師溝通與促進親子成長。

增進親師合作提昇教育成效

實施對象:國中部一、二、三年級及高中部/高職部一、二、三年級學生家長。

活動方式:導師、任課教師與家長面對面諮商座談;家長於排定時間至指定地點參與講座。

實施方式:

(一)主辦單位:輔導中心。

(二)協辦單位:各處室。

(三)時間:1081026日(星期六)7:30~16:00

(四)地點:各班教室、禮堂、圖書館

(五)活動流程:

      請各班家長依排定時間到校→先至班級教室與導師會面→若需與任課老師諮商,則由導師導引家長前往會見任課教師→任課教師須將每位諮商家長的「諮商意見反映單」(如附件一)填妥上傳至電子表單(https://ppt.cc/fl2ORx)

(六)其他事項:

全體專、兼任教師請依排定區域─專、兼任教師位置分配表(如附件二)在禮堂內等候家長諮商,導師則在班級教室。

每位專、兼任教師與家長進行諮商時請填寫諮商意見反映單(每班乙張)

每位教師請勿任意離開分配之崗位,以免家長找不到老師,並請妥善規劃時間。(每位家長諮商時間約8~10分鐘)

1026日當天:高三停課乙天。

出席率未達八成之班級,導師須於紀錄簿上註明未到家長之姓名、他日聯繫時間及內容

配合事項及工作人員分配:

各班導師負責:家長邀請函(如附件三)及座談時間調查表(如附件四)回收、各班參加人數統計及家長會見導師及任課教師時間表(如附件五)、學生各項成績、作業、作品、學習狀況及班級各項比賽成績等資料呈現、班級座談教室佈置。

輔導中心負責:班級座談會議記錄簿製作、總人數統計、簽到名冊製作、座談時間調查表、諮商意見反映單、家長邀請函、任課教師通知函(如附件六)製作。

電腦中心負責:攝影、照相。

體衛組負責:禮堂「教師、家長」座椅排放、全校環境整潔人員安排【幹事                 2人(分梯輪值)】

生輔組負責:車輛交通規劃停放及引導【服務隊4人(分梯輪值)】、校園安全。

總務處負責:確認各班教室設備是否正常使用。禮堂茶水、點心供應。

人事室負責:教師中午餐盒之準備。

各處室準備「家長相關資料」,由輔導中心彙整。

詳細工作分配表請見附件七

本次活動表現優良的導師、專兼任教師呈  校方獎勵,反之亦然。

本辦法呈  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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