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私立格致高級中等學校
圖書館館藏淘汰與報廢作業指引
一、目的
為維持本校圖書館館藏之新穎性、實用性及館舍空間有效運用,並建立制度化之館藏淘汰與報廢作業流程,特訂定本指引。
二、館藏淘汰流程
第一階段:初選與造冊
1.圖書館人員定期辦理館藏清點,建議每學年至少辦理一次。
2. 依館藏淘汰標準篩選符合報廢條件之館藏。
3.填寫圖書館館藏報廢清冊。
第二階段:審核與核定
1.報廢清冊送交圖書館委員會審核。
2. 經校長核准後,依學校財產報廢程序辦理。
第三階段:註銷處理
1.於報廢書刊加蓋「註銷章」。
2. 於館藏自動化系統更新狀態並保存歷史紀錄。
第四階段:後續處置
報廢資料得依實際情況辦理廢棄、資源回收或轉贈。
三、使用表格
圖書館館藏報廢清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