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證書補發書需準備:
1. 於紙本報紙刊登遺失證件之分類廣告,刊登一天,各家報紙皆可,刊登後整張報紙帶來,內容如下 :
(畢業(資格)證書字號請來電詢問,未符合下列格式恕不受理)
l日間部校友報紙刊登內容:
範例:遺失格致高級中學畢業證書,字號(109)格義畢字第1234號,姓名王小明,聲明作廢。 |
l進修部校友報紙刊登內容:
範例:遺失格致高級中學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字號(109)教補証字第123號,姓名王小明,聲明作廢。 |
*換發證書請將證書正本帶來,無須刊登報紙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最近之二吋內相同大小大頭照二張。
4.若有更改姓名並需使用新姓名於證書上,請附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5.補發之新版證書為中英對照版,若證書需與護照相同請附護照影本,未附則直接使用交部網站翻譯之拼法。
6.工本費100元。
*備齊以上資料後到校洽教務處辦理,五個工作天內完成(寒暑假期間時間另洽),完成後電話通知並請到校領取。
普通科校友請洽教務處郭小姐
職業科及進修部校友請洽教務處吳先生
電話:(02)2985-5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