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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護照 / 閱讀護照實施辦法

新北市私立格致高級中等學校

閱讀認證推廣-樂讀樂多

 

一、目的:為鼓勵同學閱讀課外優良讀物,多加利用各項圖書資源,提高學生寫作能力及興趣,並形塑校園書香氣息,建立喜好閱讀習慣,豐富精神生活。

 

二、主辦單位:圖書館

 

三、參加對象:全校學生

 

五、實施要點與注意事項:

 

1、閱讀內容:不限定館內館藏,只要具有ISBN國際標準書號之非期刊出版書籍皆可閱讀,並繳交閱讀心得進行認證。

2、學生讀畢書籍,在閱讀護照填妥各欄位,並繳交閱讀心得乙份,圖書館將請國文老師認證,老師評定是否合格,若合格圖書館將於閱讀護照上加蓋認證章後發回,即完成認證程序,協助認證國文老師酌以考核加分。

3、閱讀護照統一至圖書館領取,閱讀心得(如附件一),可至圖書館網頁下載。

4、閱讀心得統一使用電腦打字,字體請用新細明體12號字,依照中文格式書寫請勿使用手寫繳交。

5、每學期末統計各班認證通過班級導師加分,愛閱小博士10位,導師考核加1.5分;愛閱小碩士10位,導師加1分;愛閱小學士10位,導師加0.5分。

 

六、學生閱讀護照獎勵辦法

 

審核條件

獎勵方式

愛閱小博士

每學期完成認證 15 本以上者

頒發獎狀乙張及記小功乙次。

愛閱小碩士

每學期完成認證 10~14 本者

頒發獎狀乙張及記嘉獎兩次

愛閱小學士

每學期完成認證 5~9 本者

頒發獎狀乙張及記嘉獎乙次

 

七、活動效益:

1.選定圖書館及班級公佈欄一角,作為作品發表區,學生可互相觀摩學習。

2.優良作品經註冊組審核選為國、高中部日記文章心得發表。

 

八、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消息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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